一塊體育金牌上只要附加著權力升遷、只要動用稅納人的錢作巨獎,它就完全可能淪為一種買賣關係。
  趙磊受賄,丟的豈止跆拳道的廉恥
  跆拳道這種一拳一腳打出來的金牌,花錢也可以買到,體育賽事之臟,便可見一斑了。
  昨天的法制晚報報道稱,國家體育總局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趙磊,因利用職務便利為河南省跆拳道項目提供幫助,並接受賄款30萬元,一審被判10年。此案再次顛覆了大眾對於體育精神的敬仰,人們發現,體育的黑哨已經到了無縫也能找到縫鑽的地步,只要與錢搭勾,與權搭勾。
  一個拳擊跆拳道運動管理中心的副主任,便可以在全運會上操縱金牌的歸屬,這對於競技體育的傷害是不可估量的。它打破的不只是體育規則,更打碎的是人們對於體育精神的膜拜。
  在跆拳道精神中,首當其衝的便是禮義與廉恥。這是對賽手而言的。然而作為中國跆拳道發展的關鍵人物,作為世界上首個連續執法三屆奧運會跆拳道比賽的頂級裁判,更作為一名副司局級的體育官員,趙磊在區區30萬元賄款面前,將一生的榮譽與精神毀於貪婪。這種個人命運之悲,其實是與中國官辦式體育競技之悲,是與這些年崇尚的“金牌總數第一”、榮譽決定權力升遷與財富命運的誤區,難以擺脫干係的。
  很有諷刺意味的是,趙磊受賄,行賄者不是賽手,而是同為體育官員的河南省體育局局長。而局長行賄,是因為在全運會前夕,河南省確定了“奪取跆拳道項目兩枚金牌的任務”。賽還沒比,河南的體育官員就想著志在必得了,體育總局的官員就暗示河南第二塊金牌想都別想了。這哪裡是體育比賽,儼然是在分贓,是將未決的金牌在作一次待價而沽的交換。在這場權力勾兌中,賽手們從小流到大的汗水已經被權力的介入所玷污,金牌的神聖已經成為這些在夢想中折翼的選手永遠抹不去的傷痛。專業精神、體育精神,在體育官員的政績面前竟然如此分文不值,這種恥辱不是體育本身所造成的,而在權力。
  趙磊受賄案,揭開的是中國體育又一塊醜陋的瘡疤。這個瘡疤,是官辦式體育體制多年來揮之不去的一塊毒癰。因此,體育反腐,同樣需要壯士斷腕,但這個腕,不是體育競技本身,而是摻雜在體育比賽過程中金牌與任務、與政績、與政府高額巨獎的權力體育體制中顯而易見的弊端。
  為一塊跆拳道金牌,河南省體育總局出手就是30萬,錢從哪兒來?是個人掏的腰包,還是納稅人在為金牌交易買單?跆拳道一個項目如此,別的裁判彈性更大的項目有沒有錢權交易?全運會上有金牌交易,省運會、市運會上有沒有錢權勾兌?這是趙磊受賄案帶給人們自然而然的想象與疑惑。事實證明,一塊體育金牌上只要附加著權力升遷、只要動用納稅人的錢作巨獎,它就完全可能淪為一種買賣關係,淪為不惜血本的“政治任務”。就會有勾兌,就會有內定,就會有虛假的體育繁榮。當體育競技都不能保證公平,體育的精神就會成為少數人打起精神做的事情。只不過,打的是體育的旗幟,行的是骯髒的買賣。
  (原標題:趙磊受賄,丟的豈止跆拳道的廉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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